为做好2022年农村地区秸秆替代散煤工作,近日,《肇源县2022年农村秸秆替代散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》印发。《方案》指出,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,改造或新建黑龙江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,供暖面积达到30000平方米。《方案》明确,对乡村两级的政府、学校、卫生院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造或新建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(不含城中村和城市近郊区,其中城市供热网络能够辐射到的为城市近郊区),并实际燃用秸秆成型燃料或秸秆打捆直燃的,每蒸吨给予5万元定额补贴,单个项目锅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。
《方案》要求,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项目,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实施,由有供热资质的企业或乡镇政府、事业单位等为主体,向属地政府(新站林场、农牧渔业集团)进行项目申请,经属地政府(新站林场、农牧渔业集团)同意后,以正式文件提交肇源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后方可实施。 项目完成后,由属地政府(新站林场、农牧渔业集团)进行项目初步验收,验收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及资金拨付申请,县农业农村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,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。
项目实施乡镇(新站林场、农牧渔业集团)根据验收报告,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生物质锅炉补贴资金申请,由农业农村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,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。